商标是商品的标记,俗称“牌子”,它是工商企业为区别其制造或经营某种商品的质量、规格和特点的一种标志,一般是用文字、图形或记号注明在商品、包装、招牌、广告的上面,它通常要向国家商标管理机关申请注册和登记后,才能取得专用权(称为“商标权”或“商标专用权”)。同时它也是属于一种知识产权,受到国家法律保护,任何个人或单位都是不可侵犯。
谈起我国商标的发展史,源远流长,在两千余年前,我国工匠就已在产品上铭刻姓名或记号,如牧民在牲畜上烙印,以资辨认。真正使用商标,据史料记载,最早可追溯到北宋时期,山东济南有位姓刘的店铺以白兔图案作为商标,颇负盛名。其商标是用铜版印制的,上面绘有白兔捣药图,画像鲜明突出,富有强烈的吸引力,弥足珍贵,现为中国历史博物馆的藏品。
国外最早的商标,是1473年出现在英国伦敦街头张贴的印刷商标,尽管比我国商标要晚几百年,但他们对商标却十分重视,如美国《金融世界》杂志每年都要对各类商标的价值进行评估。1994年对世界上著名的282种商标进行评估,结果是可口可乐的商标夺魁,其价值为390.5亿美元,成为世界上最值钱的商标。1996年9月18日,我国首次在四川成都召开商标价值评审委员会,会上对全国部分商标进行评估中,成都恩威集团公司的“恩威”和“洁尔阴”两个品牌的价值超过8亿元人民币;“彩虹”价值1亿元人民币;“鳄鱼”价值7800万元;“万贯”价值5680万元;“万里长城”价值4856万元;“双枪”价值1626万元等。从以上情况来看,一个商标对于一个产品的销售量的高低与对人们购买的影响力,是何等重要。的确,商标是商品的名片,也是商品的档案,它生动地反映着各个历史时期的政治、经济、科技、文化发展的面貌,因此有人说商标是一个时代经济繁荣与枯萎的晴雨表,这足以说明商标收藏价值,非同一般。
另外,从各个时期的商标的构图设计、精湛制作、丰富内涵,表现手法等方面看,俨然是一件件精美的艺术品,欣赏它能获得美的享受。因此,商标不但有研究价值,更有收藏价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