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代正书摩崖石刻。 颜真卿书。 大历六年刻于祁阳境内。字大约四寸许。《金石萃编》载:石高一丈二尺五寸,宽一丈二尺七寸,字共二十一行,满行二十字。书势端庄瑰玮,北宋黄庭坚之:“晚有石崖颂中兴”诗句,即指此碑。明代王世贞称:“字画方正平稳,不露筋骨,当为鲁公法书第一。”惜此石在宋时已“横打既多,石亦残缺”。有翻刻多种,考见《校碑随笔》。